槟第二副首长岳父领导上诉局 马青批火箭涉裙带风


槟州第二副首长佳日星岳父巴德福星在《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下,受委为上诉局委员会主席。(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青副总团长陈扬邦促请,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交代,是基于什么理由,委任槟州第二副首长佳日星的岳父为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上诉局的主席?

他发布声明指出,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上诉局是在《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下由州政府设立的官方机构,这是继雪州希盟政府把巴生谷电召客货车(DRT)项目颁布给青体部长杨巧双的丈夫后,行动党再被揭发另一宗涉及裙带风和朋党主义。

“曹观友必须交代,难道除了行动党领袖的家属和亲人之外,全马来西亚就没有人才吗?这种人事安排,是否符合行动党一直强调的公开、透明、问责和绩效原则?”

“行动党是否在当官之后就放弃以前口口声声高喊的各种原则?若是的话,不妨大方的承认并告诉全世界,毕竟人民已对行动党讲一套做一套的伪善面目习以为常,根本不会感到意外。”

陈扬邦阐明,希盟每每以反贪和廉政自诩,槟州政府这项委任涉及公共利益,而州政府毫不避嫌的委任州政府成员的家人,若不加以制止,是否未来政府部门的委任或合约都是高官的近亲获得,难道这就是希盟的改革吗?

“人民希望看到的改革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而不是由裙带关系和朋党主义所主导、公共权力和利益被高官‘全家通吃’的家天下政府。”

早前,槟州立法议会在全员赞成下通过一项动议,即“委任槟州自由资讯法上诉局委员”动议。

这项动议是委任上诉局6名委员,分别是主席巴德福星、副主席是律师公会前主席阿都法利、委员哈宾达星、欧丽玲(译音)、纳加勒迪南和骊姬娜。

这项动议是由佳日星提出,主要委任槟州自由资讯法上诉局6名委员,他们的任期是从今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因此,槟州第二副首长佳日星岳父巴德福星在《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下,受委为上诉局委员会主席。

另外,马来西亚人民权利共识党(URIMAI)总秘书沙迪斯促请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对佳日星岳父巴德福星受委上诉局委员会主席作出解释。

他指出,尽管佳日星岳父可槟城的资深律师,但在佳日星担任第二副首长期间,委任岳父的决定,显示民主行动党领导的槟州政府,在坚持能力、问责和透明原则方面是完全虚伪。

“除了第二副首长岳父外,难道槟州没有其他合适且知识渊博人选,可被委任为上诉局委员会主席?这难道不是裙带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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